2017《稅法一》每日一大題:一般計稅方法下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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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稅法一》科目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扣代繳增值稅的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一般計稅方法下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
【例題 計算題】某旅游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7月發生以下業務:
(1)取得旅游費收入共計680萬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費63.6萬元,向境內其他單位支付旅游交通費60萬元、住宿費24萬元、門票費21萬元、簽證費1.8萬元,支付本單位導游餐飲住宿費共計2.2萬元,旅游公司選擇按照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相關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銷售額,并開具普通發票(以上金額均含稅)。
(2)將2016年5月在公司注冊地購入的一套門市房對外出租,購入時進項稅已抵扣。本月一次性收取3個月含稅租金12萬元。
(3)委托裝修公司對自用房屋進行裝修,取得該裝修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裝修費50萬元;支付物業費,取得物業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3萬元。
(4)將公司一臺旅游車轉為職工通勤班車,該車購進時已抵扣進項稅額,入賬原值60萬元,已提折舊40萬元,該車評估價格14萬元。
已知:本月取得的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并在本月認證抵扣。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關于境外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務繳納增值稅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該境外旅游公司應在中國自行申報繳納增值稅1.85萬元
B.該鏡外旅游公司應在中國自行申報繳納增值稅3.6萬元
C.境內旅游公司應代扣代繳境外旅游公司增值稅3.6萬元
D.該境外旅游公司在中國不繳納增值稅
2.該公司業務(4)應轉出進項稅額( )萬元。
A.6.80
B.3.40
C.10.20
D.2.38
3.該公司當月實際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萬元。
A.3.30
B.0
C.1.88
D.2.28
4.該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萬元。
A.27.76
B.27.14
C.26.74
D.27.63
1、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境內旅游公司應代扣代繳境外旅游公司增值稅=63.6/(1+6%)×6%=3.6(萬元)。
【真題新解】本題考查代扣代繳增值稅的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未設立經營機構的,在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應扣繳的增值稅=應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63.6/(1+6%)×6%=3.6(萬元)。
2、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60-40)×17%=3.4(萬元)。
【真題新解】本題考查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不得抵扣進項稅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60-40)×17%=3.4(萬元)。
3、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該公司當月實際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50×11%+3×6%-3.4=2.28(萬元)。
【真題新解】本題考查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接受裝修服務以及支付的物業費,因為都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對應的進項稅都可以抵扣。轉出的進項稅額應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減除。該公司當月實際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50×11%+3×6%-3.4=2.28(萬元)。
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該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28.85+1.19-2.28=27.76(萬元)。
【真題新解】本題考查一般計稅方法下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該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務的銷項稅額=(680-63.6-60-24-21-1.8)/(1+6%)×6%=28.85(萬元);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旅游公司出租門市房的銷項稅額=12/(1+11%)×11%=1.19(萬元);
該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28.85+1.19-2.28=27.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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