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二》每日一大題: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務師考試你準備好了嗎?快和小編一起做題吧!《稅法二》每日一道大題面對同一章節的練習,考生要注意考查的角度和解題的方法。
【所屬章節】
《稅法二》科目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例題 計算題】某縣城一機械制造企業2016年自行核算的銷售(營業)收入8000萬元,銷售(營業)成本5000萬元,稅金及附加500萬元,期間費用2300萬元,其他支出合計2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0。某會計師事務所對其進行年終審計時發現如下情況:
(1)2016年1月企業受贈一臺新的生產用機器設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當月投入使用,相關合同單證證明其市場價10萬元,該企業直接計入資本公積,并在當年提取折舊2萬元。
(2)該企業當年核算的投資損失為10萬元,系企業以權益法核算的被投資企業的虧損,影響了該投資企業的所得;該企業年初一次性支付兩年的倉庫租金100萬元,全部計入當年費用。
(3)該企業將銷售產品取得的現金20萬元(含稅)漏記收入。
(其他資料:①該企業向稅務機關備案的生產設備殘值率為5%;②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順序回答下列問題。
1.該企業受贈設備及計提折舊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萬元。
A.12
B.11.13
C.10
D.8.13
2.該企業投資損益及租金支出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萬元。
A.0
B.10
C.50
D.60
3.該企業漏記收入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萬元。
A.20
B.17.09
C.16.8
D.16.74
4.該企業應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萬元。
A.9.48
B.19.48
C.21.89
D.22.78
1、正確答案:B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
受贈設備金額10萬元應在當年計入企業應稅收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
1月份投入使用,應自2月起計提折舊,生產設備折舊年限不應少于10年。
在當年應提折舊=10×(1-5%)÷(10×12)×11=0.87(萬元)
多提折舊=2-0.87=1.13(萬元)
合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1.13=11.13(萬元)。
2、正確答案:D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
被投資企業發生的經營虧損,投資企業不得調整減少其投資成本,也不得將其確認為投資損失;根據收付實現制原則,不屬于當年的租賃費不應在當年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50=60(萬元)。
3、正確答案:C
知識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
補記銷售收入=20÷(1+17%)=17.09(萬元)
應繳納增值稅=20÷(1+17%)×17%=2.91(萬元)
應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91×(5%+3%+2%)=0.29(萬元)
漏記收入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09-0.29=16.8(萬元)。
4、正確答案:C
知識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
企業共計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1.13+60+16.8=87.93(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87.93×25%=21.89(萬元)。
2017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匯總持續更新中,考生在做題的過程中也不要忽視對考點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