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jīng)濟法》預習知識點: 增值稅法律制度
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時間已公布,有努力就會成功!生命不息奮斗不止,中級會計職稱備考要堅持做練習。在此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您的備考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1. 包裝物押金
2. 商業(yè)折扣
3. 以舊換新
4. 以物易物
5. 組成計稅價格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科目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一單元 增值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
1. 包裝物押金
(1)收取的1年以內的押金并且未超過合同規(guī)定期限(未逾期),單獨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
(2)收取的1年以內的押金但超過合同規(guī)定期限(逾期),單獨核算的,應并入銷售額(視為含稅收入),按照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稅。
(3)已經(jīng)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應并入銷售額(視為含稅收入),按照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稅。
(4)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中征稅。
【解釋】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按照前3條的規(guī)定處理。
2. 商業(yè)折扣
(1)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
(2)未在同一張發(fā)票的“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fā)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3. 以舊換新
(1)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當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2)金銀首飾以舊換新的,應按照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征收增值稅。
4. 以物易物
雙方均應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計算進項稅額。
5. 組成計稅價格
(1)不征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2)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解釋】視同銷售行為發(fā)生時,應計算銷項稅額,其銷售額的確定按照下列順序:
(1)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忌鷳宄氖?,只有在沒有“同類貨物”平均銷售價格的情況下,才需要計算組成計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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