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增值稅法律制度
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時間已公布,有努力就會成功!成功的關鍵在于相信自己有成功的能力,在此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您的備考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一、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銷售額的界定
1. 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
2、 價外費用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師經濟法科目第六章 增值稅法律制度 第一單元 增值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增值稅法律制度
一、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委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除外),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2. 進口貨物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銷售額的界定
1. 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解釋】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一般情況下,試題中會明確指出銷售額是否含增值稅。在未明確指出的情況下,注意以下原則:(1)商業企業的“零售價”肯定含稅;(2)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額”肯定不含稅;(3)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視為含稅收入。
2、 價外費用
(1)價外費用(價外向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無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計入銷售額。
(2)下列項目不屬于價外費用:①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②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a)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b)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c)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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