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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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 向誰登記
2. 申請時間
3. 資格登記的程序
4. 書面說明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CPA稅法科目第二章 第二節 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的資格登記及管理
【知識點】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及管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資格實行登記制,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幾個要點:
1. 向誰登記
登記事項由增值稅納稅人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2. 申請時間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在申報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辦理資格登記或身份選擇手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3. 資格登記的程序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該證件包括納稅人領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3)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4. 書面說明
需要提交書面說明的情形: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且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不需要提交書面說明的情形:
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不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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