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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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納稅義務人
(二)扣繳義務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CPA稅法科目第二章 增值稅法的內容 第一節 征稅范圍與納稅義務人
【知識點】納稅義務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所稱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二)扣繳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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