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易錯易混考點: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處理
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15日,距離考試是越來越近了,大家需要抓緊時間復習,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會考試知識點,一起來學,2017注會《稅法》易錯易混考點:買一贈一,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處理
【易錯易混點】買一贈一,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的處理
1.企業所得稅中,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
2.增值稅中,買一贈一,贈送的商品要視同銷售,按贈送商品的市場價計算繳納增值稅。
舉例:
企業推出促銷措施:買一件2000元(不含稅價)的西裝,贈送一件價值400元(不含稅價)的襯衣。西裝和襯衣的成本分別是1200元和200元。
在增值稅上分別繳納增值稅,西裝增值稅=2000×17%=340(元),襯衣增值稅=400×17%=68(元)。
企業所得稅上: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的銷售收入。將2000元的銷售收入按照西裝和襯衣的公允價值分攤。
即:西裝分攤=2000/(2000+400)×2000=1666.67(元)
襯衣分攤=400/(2000+400)×2000=3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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