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進口環節(1)
2017年9月12日發布初級會計報名考務安排事宜,小編已經為大家進行匯總解讀,歡迎考生閱讀。為更好迎接考試,東奧小編整理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第第二單元消費稅法律制度內容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一)進口環節
(二)實行從價定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消費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進口環節
3. 進口環節
(1)實行從價定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增值稅稅率
【案例】某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進口煙絲10標準箱,每標準箱的關稅完稅價格為5000元。已知:關稅稅率為25%,該批煙絲的消費稅比例稅率為30%。
【答案與解析】①應繳納關稅=5000×10×25%=12500(元)
②應繳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5000×10+12500)÷(1-30%)=89285.71(元)
應繳納消費稅=89285.71×30%=26785.71(元)
③應繳納增值稅=89285.71×17%=1517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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