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基礎考點:車船稅征收管理
2017稅務師考試科目較多,大家備考的時候要注意勞逸結合,為方便大家熟悉知識點,特此為您整理《稅法二》知識點:車船稅征收管理
【內容導航】
一、車船稅的納稅期限
二、車船稅的納稅地點
三、稅源管理
四、風險管理
五、車船稅的申報繳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六章36講
【知識點】車船稅征收管理
一、車船稅的納稅期限
(有證按證,無證按票,最后核定)
車船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即為購買車船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對于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所載日期為準;對于進口機動車,購買日期以《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所載日期為準;對于購買的船舶,以購買船舶的發票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二、車船稅的納稅地點
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三、稅源管理
稅務機關應當積極同相關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合作框架等制度,采集以下第三方信息:
(1)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車輛的涉稅信息;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登記信息;
(3)海事部門船舶登記信息;
(4)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登記信息;
(5)漁業船舶登記管理部門船舶登記信息;
(6)其他相關部門車船涉稅信息
四、風險管理
稅務機關應當加強車船稅風險管理,構建車船稅風險管理指標體系,依托現代化信息技術,對車船稅管理的風險點進行識別、監控、預警,做好風險應對處置工作。
五、車船稅的申報繳納
車船稅按年申報,分月計算,一次性繳納。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具體納稅申報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經典母題】某國內綜合性運輸集團,下設陸運部和海運部。集團主要從事海陸運輸業務,同時兼營旅游業務和捕魚業務。
集團陸運部2015年年初擁有整備質量為5噸的載貨汽車20輛,整備質量為4噸的掛車10輛,整備質量為2.3噸的半掛牽引車2輛,整備質量為2.3噸的貨車2輛,整備質量為2.3噸的客貨兩用車1輛。2015年1月份購入排氣量2.5升的純電動汽車3輛、排氣量2.5升的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3輛,當月均取得車船所有權。
該集團所在地載貨汽車車船稅年稅額為整備質量每噸20元。2.0升到2.5升排氣量乘用車的車船稅年稅額為每輛800元。該集團2015年應繳納車船稅多少元?
【解析】陸運部的車船稅情況:
(1)載貨汽車應納稅額=20×5×20=2000(元);
(2)掛車按貨車稅額的50%征稅,應納稅額=10×4×20×50%=400(元);
(3)2.3噸貨車、半掛牽引車和客貨兩用車的應納稅額=2.3×20×(2+2+1)=230(元);
(4)純電動汽車免征車船稅,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應納稅額=3×800×5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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