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答疑:贈與人的義務
備考時注冊會計師的知識點學習尤為重要,為了幫助考生找準學習方向,提高學習效率,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經濟法高頻答疑,希望大家一戰成功!
提問: 贈與人的義務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請問老師,啥叫附義務的贈與?
回答: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
例如,甲讓乙幫自己除草一天,贈送乙一臺冰箱(這就是附義務的贈與),乙除草一天的價格是300元,那么甲就需要在300元內承擔冰箱的瑕疵擔保責任。
注會準考證打印入口已經開通,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相信自己,就能成功!CPA考試的道路雖然充滿荊棘與困難,但有東奧伴你左右,為你的考試保駕護航,2017祝各位考生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