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經濟法》預習考點:股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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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注冊會計師經濟法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公司法基本概念與制度
【知識點】股東資格
【難易程度】☆☆☆
【重要程度】☆☆☆
一、股東資格認定
出資人在公司認繳出資后,就成為了公司的股東,股東將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公司應給成為股東的出資人出具出資證明書,并在相關文件(股東名冊)中記載股東名稱。只有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才可以主張行使股東的權利。
未能在公司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的股東,不會影響股東資格的取得,但該股東將不具有對抗效力,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股東資格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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