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例題:企業國有資產損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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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企業國有資產損失責任
【例題·單選題】甲曾擔任某國有獨資公司董事,后因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甲自被免職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不得再擔任國有獨資公司董事。該期限是( )。
A.3年
B.5年
C.2年
D.10年
【答案】B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例題·多選題】某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王某因違反規定造成公司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王某任職的表述中,錯誤的有( )。
A.王某自免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擔任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B.王某自免職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C.王某自免職之日起10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D.王某終身不得擔任國家出資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答案】ACD
【解析】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5年內”(選項CD錯誤)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選項A錯誤)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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