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商標權
隨著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結束,我們也迎來了新一個周期的備考之路,希望大家能夠早著手,早準備,爭取贏在起跑線上。東奧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經濟法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商標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專題五知識產權基礎知識
【知識點】:商標權
專題五 知識產權基礎知識
商標權
1.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
(1)注冊商標是指已經在商標注冊主管機構獲準注冊的商標。
(2)未注冊商標是指已經使用但未經商標注冊主管機構獲準注冊的商標。
2.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3)馳名商標
①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3.注冊商標的轉讓和使用許可
(1)轉讓注冊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2)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行為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
4.注冊商標的續展
(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依法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做題是備考最后階段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考試試題。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