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答疑: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注冊會計師考的備考強化階段已經開始,大戰即將開始,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注會經濟法高頻答疑,幫助大家強化備考,順利過關,我們一起加油!
提問: 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在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這句話是什么意思?請老師舉個例子說一下好嗎?
回答:
比如甲公司是乙公司的大股東(排名前五、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乙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如果李某或者李某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在甲公司任職,那么李某以及李某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能擔任乙公司的獨立董事。
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的路或許孤單或許辛苦,同學們不要擔心,現在的汗水一定可以澆灌出光明的未來,注冊會計師就在前方,我們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