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高頻考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會計師考試越來越臨近,希望廣大考生抓緊剩下的時間查漏補缺,對還沒有熟練掌握的知識點鞏固提高,對注會經濟法的重點難點勤加記憶。為了幫助考生備考,小編準備了注會經濟法機考的高頻考點,會陸續更新,敬請期待。
【高頻考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資格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
(2)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禁止其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而且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2.組織機構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法律規定的股東會職權由股東行使,當股東行使相應職權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3.審計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4.法人人格否認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注冊會計師考試考的是知識,需要的是IQ,但實際備考時,調整心態、情緒同樣至關重要。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面對壓力山大的注會考試,我們要做是正確疏導壓力,調節情緒,讓自己每一天的學習效果都可以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