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稅法6-13章答疑精華匯總
2017注冊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當中,大家都學習情況怎么樣?為了幫助各位考生的更有效的備考,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答疑板中答疑精華匯總,讓您輕松通過2017CPA稅法。
【問題1】“出租車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這里的出租車所有權是歸出租車經營單位所有嗎?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能舉例嗎,不是很明白
【回復】出租車司機取得的所得稅目劃分?
主要看出租車是否歸個人所有,如果出租車歸個人所有,則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如果出租車不歸個人所有,則為工資薪金所得。
①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這個可以理解為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單位只是把駕駛員招聘進來當司機,目的是看中駕駛員的開車技術,駕駛員取得的只是出租汽車經營管理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收入)。
②從事個體出租車運營的出租車駕駛員取得的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③出租車屬于個人所有,但掛靠在出租汽車經營單位或企事業單位,駕駛員向掛靠單位繳納管理費的,或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運營取得的收入,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問題2】股權轉讓和撤資的區別
【回復】(1)從概念上區分
撤回、減少投資是將投資的股權撤回,會導致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的減少需要到稅務機關做變更,例如甲投資乙,乙有100萬的注冊資本,甲占50萬,甲如果減少投資20萬,那么乙只剩下80萬元的注冊資本。股東組成不變,注冊資本減少;或者是甲投資乙,乙有100萬的注冊資本,甲占50萬,甲如果減少投資50萬,那么乙只剩下50萬元的注冊資本。股東組成改變,同時注冊資本減少。也就是說撤回或減少投資,造成的必然結果是被投資企業注冊資本減少。
股權轉讓只是股東之間股權的轉讓,并不減少被投資企業的股權。例如:甲投資乙,乙有100萬的注冊資本,甲占50,甲將其中的20萬轉讓給丙,對于乙來說只是股權的持有者發生了改變,但是總的股權的數額100萬,沒有變化。該公司注冊資本不變,只是股東的構成發生了變化。
(2)計算上區分
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撤回或減少投資,其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如果是符合條件的股息紅利,那么應計為免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這種情況下的股權轉讓所得=實際收到的轉讓價款-投資成本-股息紅利。
舉例:2015年A公司(居民企業)出資500萬元投資B公司(居民企業),占B公司總注冊資本的30%。2017年3月經股東會決議,A公司撤回投資,A公司分得資金800萬元,截至2017年3月B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350萬元。因此A公司分得的800萬元分為三部分:500萬元為投資收回;股息所得105萬元(350×30%);投資資產轉讓所得195萬元(800-500-105)。
股權轉讓不同于撤資,它只是股東發生了變化,被投資方的實收資本并沒有減少,所以被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比例計算的部分不確認為股息收入,也不涉及免稅的規定,所以不能扣除被投資企業的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按比例計算的部分。應該在以后實際分配的時候再確認為股息紅利所得。股權轉讓所得=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
舉例:2015年3月A公司購入B公司股權1000萬,2017年3月A公司將擁有B公司股權的80%以1200萬元的價格出售,那么A公司的股權轉讓所得為400萬元(1200-1000×80%)。
(3)存在差別的原因
股權轉讓,對于被投資企業來說,只是換了一個股東,被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及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等沒有影響,等到以后被投資企業實際分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時再征收股息的所得稅;而撤回或減少投資,對于被投資企業來說,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按照減資比例分配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這個環節就相當于實際分配了股息,需要計算股息所得。
【問題3】實際扣除土地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已開發土地/全部土地)×(已售房/全部房)這個公式怎么理解?
【回復】某個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一塊土地使用權,然后進行開發,但是只開發了一部分,假設是80%,然后在這塊土地上建造寫字樓,銷售了90%。
我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時,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金額僅僅是所銷售的寫字樓對應的土地的金額,所以未開發的部分的金額一定不能扣,雖然開發了但是未銷售的部分的金額也一定不能扣。那么計算的時候,就用全部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乘以開發的比例,再乘以銷售的比例,得出的就是可以扣除的土地的金額。
【問題4】以貨易貨方式簽訂合同的印花稅,為什么沒有加上補得差價款?
【回復】給您舉例子說明:
甲與乙進行以貨易貨的交易,甲的貨物為100萬元,乙的貨物為120萬元,甲需要支付差價20萬元。
對于甲來說,相當于是賣了100萬元的貨物,然后再買120萬元的貨物,那么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就是100+120;
對于乙來說,相當于是賣了120萬元的貨物,然后再買100萬元的貨物,那么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就是120+100。所以是不需要考查差價款的~~
【問題5】如果是以房換房,是按照差價交稅嗎?加入甲用1000萬的房子換乙800萬的房子,甲需要交稅嗎?乙是不是應該按照200萬的差價交稅?
【回答】按照您的例子,甲不需要繳納契稅,乙按照200萬繳納契稅;
【問題6】什么情況下按現值交稅?如果是按現值交稅,那上例中,甲換了800萬的房子,明顯賠了,還用交稅嗎?
【回答】比如說用古玩字畫、金銀首飾等換取房地產,按照現值繳納契稅。
以實物交換房產,視同房屋買賣,按照房屋現值繳納契稅。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前者屬于用實物去購買房屋,所以是全額計稅;后者是房產之間的互換,按照契稅的定義,雙方都要就自己取得房產的全額繳納契稅,這樣一來對于雙方來說,互換房產需要繳納的稅額太多,所以出臺了這項優惠政策,僅對支付差價方就差價繳納契稅。
【問題7】所有小稅種是每年都要征收嗎?還是一次性征收?
【回復】這需要具體區分。
每年都要征收的小稅種: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它們都屬于財產稅,擁有財產的過程中每一年都需要繳納)
一次性征收的小稅種:印花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城建稅、契稅。
我們在努力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及時復習鞏固,多做一些CPA練習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