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經濟法》強化考點:預算管理職權
距離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已經不多了,您時間余額已經不足,接下來僅剩的這少量時間,大家還不能松懈,按部就班做題,東奧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中級經濟法知識點,希望能幫助大家有所幫助。
【內容導航】:
(一)預算管理職權
(二)預算收支范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科目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第一節預算法
【知識點】:預算管理職權;預算收支范圍
第一節預算法
預算管理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預算管理職權
(1)審查權: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2)批準權:批準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
(3)變更、撤銷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預算管理職權
(1)監督權:監督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
(2)審查和批準權:審查和批準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中央決算。
(3)撤銷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關于預算、決算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3.國務院的預算管理職權
(1)預算編制權:國務院編制中央預算、決算草案;編制中央預算調整方案。
(2)報告權: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關于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報送備案的預算匯總后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情況。
(3)執行權: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
(4)決定權:決定中央預算預備費的動用。
(5)監督權:監督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預算執行。
(6)改變、撤銷權:改變或者撤銷中央各部門和地方政府關于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4.國務院財政部門的預算管理職權
(1)編制權:具體編制中央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編制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
(2)執行權:具體組織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
(3)提案權:提出中央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
(4)報告權:定期向國務院報告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情況。
預算收支范圍
1.預算收入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主要包括稅收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轉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規費收入、罰沒收入、捐贈收入等)。
(2)轉移性收入包括上級補助收入(主要是返還性收入、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專項轉移支付收入)、下級上解收入、上年結余收入等。
(3)《國務院關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中規定,屬于中央事權的,由中央全額承擔支出責任,原則上應通過中央本級支出安排,由中央直接實施;屬于中央地方共同事權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支出責任,中央分擔部分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委托地方實施;屬于地方事權的,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中央主要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給予支持,少量的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事務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支持,以實現特定政策目標。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逐步將一般性轉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
【例題·多選題】根據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有( )。
A.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B.稅收收入
C.轉移性收入
D.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答案】ABCD
2.預算支出
(1)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國防支出,農業、環境保護支出,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支出,社會保障及就業支出和其他支出。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照其經濟性質分類,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做題是備考最后階段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考生要充分利用好中級會計師考試試題。好的習題能幫助你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