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各征稅項目綜述
初級會計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預習考點需要考生全面掌握,東奧小編整理相關考點供大家學習,考生要注意及時溫習進行鞏固。
【內容導航】:
(一)各征稅項目綜述
【所屬章節】:各征稅項目綜述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二單元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
各征稅項目綜述
征稅項目 | 應納稅所得額 | 費用扣除方法 | 稅率 | 計稅方法 | 計稅公式 | 備注 |
工資、薪金所得 | 每月收入額-3500元或4800元 | 定額 | 7級超額累進稅率 | 按月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 | 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等 | 按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 5級超額累進稅率 | 按年 | ||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 納稅年度收入總額-必要費用 | |||||
勞務報酬所得 | (1)每次收入額≤4000元:每次收入額-800元 | 定額和定率相結合 | 20%比例稅率 | 按次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 有加成征收 |
稿酬所得 | (2)每次收入額≥4000元:每次收入額×(1-20%) | 實際稅率14% | ||||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
財產租賃所得 | 每次(月)收入額-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由納稅人負擔的租賃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800元為限) | 定額和定率相結合 | (1)20%比例稅率 | |||
-800元 | (2)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 | |||||
或者×(1-20%) | ||||||
財產轉讓所得 | 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 | 按規定允許的范圍內據實扣除 | 20%比例稅率 | |||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一般為每次收入額 | 不得扣除 | ||||
偶然所得 | ||||||
其他所得 |
進入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匯總進行第五章內容詳細學習,上天不會辜負每一個努力的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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