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變更登記與轉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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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變更登記與轉讓登記
開發商對外轉讓商品房,辦理變更登記,請問什么是轉讓登記呢?
回答:
變更登記,主要是指因不動產權利人的姓名、名稱或者不動產坐落等發生變更而進行的登記。一般來說,適用變更登記的主要情形包括: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不動產坐落、名稱、用途、面積等自然狀況變更的;不動產權利期限發生變化的;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動產的;抵押權順位、擔保范圍、主債權數額,最高額抵押債權額限度、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期限等發生變化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轉移登記,主要是指因不動產權利人發生改變而進行的登記。一般來說,轉移登記適用的情形包括:買賣、繼承、遺贈、贈與、互換不動產的;以不動產作價出資(入股)的;不動產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以及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的;因主債權轉移引起不動產抵押權轉移的;因需役地不動產權利轉移引起地役權轉移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動產權利轉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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