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關于付款請求權
注冊會計師報名已經結束很久,備考基礎階段工作已經過了大半,教材是不是都已經看了大半。大戰即將開始,小編為大家準備了CPA考試經濟法精選答疑,我們一起加油!
提問: 關于付款請求權
回答:
票據種類 | 提示承兌期限 | 提示付款期限 | |
商 業 匯 票 | 見票即付 | 無需提示承兌 | 出票日起1個月 |
定日付款 | 到期日前 | 到期日起10日 | |
出票后 定期付款 | |||
見票后 定期付款 | 出票日起1個月 | ||
銀行匯票(見票即付) | 無需提示承兌 | 出票日起1個月 | |
銀行本票(見票即付) | 無需提示承兌 | 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 | |
支票(見票即付) | 無需提示承兌 | 自出票日起10日 |
祝愿大家都能學習好注冊會計師,在注會考試中取得好成績,順利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提供更多更新的CPA考試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