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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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甲委托乙購買一套機械設備,但要求以乙的名義簽訂合同,乙同意,遂與丙簽訂了設備購買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時向丙支付設備款。在乙向丙說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購買機械設備后,關于丙的權利,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選擇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擔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C
【知識點】委托合同
答案解析 :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提問: 委托合同
受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委托人并不是合同當事人,也要承擔責任?
回答:
第三人可以選擇委托人或者被委托人作為責任的承擔方,如果選擇了受托人,受托人在承擔了責任后可以向委托人追償。這是隱名代理的情形: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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