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轉租
注會備考正在進行中,大家在緊張的學習之余一定要記得注會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為了讓大家更從容應考,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注會考試科目經濟法精選答疑,希望大家抓緊時間,打好基礎。
提問: 轉租
請問B將從A處租來的房子轉租給C,C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從而避免B未經A同意將房子轉租給C,A得知后解除合同,B需要賠償C損失的情形?
回答:
B將房屋轉租給C,C可以通過與B簽訂租賃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益,A得知B未經自己同意將房屋轉租給C,想要解除合同,C可以基于與B簽訂的租賃合同從而要求B承擔違約責任,賠償C的損失。
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問,如果您還有疑惑,歡迎隨時提問。
或許你現在已經有點累了,但是記住注會備考是馬拉松,現在行程過半,正是奠定勝利基礎的時候,將注會2017教材反復學習,不要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