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答疑精華:贈與”與“遺囑”
注會備考正在進行中,大家在緊張的學習之余一定要記得CPA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為了讓大家更從容應考,小編為大家準備了注會考試科目經濟法精選答疑,希望大家抓緊時間,打好基礎。
提問:“贈與”與“遺囑”分別屬于單方法律行為還是雙方法律行為?
回答:
①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你想贈,別人得要,贈與才能成立。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才成立贈與。
例如:“給我養老送終,我把我所有的財產給您”——遺贈撫養協議;我愿意送,人家也得愿意給我“養老送終”才行,因此,不屬于單方法律行為,屬于雙方法律行為。
②遺囑:屬于單方法律行為,若某個人想訂立一份遺囑,他只要自己訂立就行,不需要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形下就能訂立遺囑。
或許你現在已經有點累了,但是記住注會備考是馬拉松,現在行程過半,正是奠定勝利基礎的時候,將CPA2017教材反復學習,不要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