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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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審核時注意:企業計提的各項投資資產減值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調增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例題?簡答題】2011年A企業在年度決算報表編制前,委托稅務師事務所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審核。注冊稅務師發現情況如下:
(1)當年4月收到從其投資的境內居民企業B公司分回的投資收益5萬元,A企業認為該項屬于免稅項目。
(2)當年1月4日,購買了上市公司C企業的流通股股票,6月10日,收到C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2萬元,A企業認為該項屬于免稅項目。
(3)將對D企業的一項長期股權投資對外出售,取得了處置收益30萬元,并計入了“投資收益”科目,A企業認為該項也屬于免稅項目。
問題:請判斷A企業上述做法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答案及解析】
(1)做法正確。按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是免稅收入。
(2)做法錯誤。因為居民企業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是不能享受免稅優惠的。本題中A企業持有C企業的股票還不足12個月,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3)做法錯誤。將長期股權投資對外出售,屬于股權轉讓行為,其取得的所得沒有免稅規定,應該并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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