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成功不是瞬間的爆發 而是取決于途中的堅持。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中級經濟法考點,希望大家堅持學習,夯實基礎,順利通過中級會計師考試。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附生效條件的法律行為
在所附條件成就之前,法律行為已經“成立”;條件成就之后,法律行為開始“生效”。
【解釋】當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經成就;當事人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例題·單選題】甲打算賣房,問乙是否愿買,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說:“如果明天早上7點你家屋頂上來了喜鵲,我就出10萬塊錢買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點差幾分時,恰有一群喜鵲停在甲家的屋頂上,乙正要將喜鵲趕走,甲不知情的兒子拿起彈弓把喜鵲打跑了,至7點再無喜鵲飛來。關于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無效
C.乙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D.乙應當履行該合同
【答案】C
【解析】(1)甲乙之間的合同屬于附生效條件的合同;(2)如果乙惡意阻止條件成就(乙親自動手把喜鵲打跑或者讓自己的兒子把喜鵲打跑),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就,合同生效,乙就應當履行該合同。在本題中,阻止條件成就的并非乙,合同不能生效,乙當然有權拒絕履行該合同。
2.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來之前不發生效力,待期限屆至時,才發生法律效力。
【解釋】所附的條件可能成就也可能不成就(如孫某結婚之日),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來一個確定的日期(如2018年8月8日),也可以是一個不確定的日期(如孫某死亡之日),但無論是不是一個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
【例題·多選題】甲、乙簽訂一份租賃合同。合同約定,如果甲父死亡,則甲將房屋出租給乙居住。下列對該民事法律行為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條件的合同
D.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BD
【解析】(1)選項CD:所附的條件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但所附的期限不論是不是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死亡之日);(2)選項AB:該合同屬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該合同已經成立,但在甲父死亡之前,尚未生效。
在我們決定要去做一件事的時候,請全力以赴,而不是盡力而為。作為中級會計師備考的考生而言,也需要充分利用一切資源,讓他們成為通過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助推劑。然而,考生們需要到哪里去尋找這些優質的學習資料呢?大家可以參考文章:如何找到優質的中級會計職稱輔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