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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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1.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秩序。
2. 客觀方面
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指:
(1)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3)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3. 本罪犯罪主體是海關、外匯管理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他自然人或單位均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
4. 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例題?單選題】海關工作人員張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給不具有出口資格的甲企業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3份,致使國家稅收損失200余萬元,應按( )追究其刑事責任。
A.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B.徇私舞弊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C.騙取出口退稅罪
D.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
【答案】A
【解析】(1)①報關單并非發票,排除選項D;②200余萬元并非直接落入張某的口袋,張某不是騙取出口退稅的行為人,排除選項C;③不存在“徇私舞弊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這個罪名,排除選項B。(2)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是指海關、外匯管理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等出口退稅憑證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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