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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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1.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稅務機關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
2. 客觀方面
稅務機關工作人員違反稅收法規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重大損失”是指: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2)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使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
(4)其他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提示】如果稅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納稅人財物,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以本罪與受賄罪數罪并罰。
3. 本罪犯罪主體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
【提示】非稅務人員超越職權,擅自作出減免稅決定,造成不征或者少征稅款的,對責任人員應追究濫用職權罪。
4. 本罪主觀上是故意,具體表現為行為人明知納稅人應當繳納稅款,卻為徇私情私利而故意不征或者少征稅款。
【提示1】在稅務機關采用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導致少征稅款,或者納稅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減免稅出現的不征或者少征稅款,以及因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原因造成的少征稅款等情況下,因稅務人員沒有徇私舞弊的主觀故意,不能認定為有罪。
【提示2】稅務人員在稅收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對責任人員應追究玩忽職守罪。
【例題1?多選題】下列情形中符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重大損失”要件的有( )。
A.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擅自作出減免稅決定,造成不征或者少征稅款不滿10萬元的
B.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示下級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C.地方政府領導要求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D.稅務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E.稅務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有索賄或者受賄情節的
【答案】BDE
【解析】(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重大損失表現為:①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選項AD);②“上級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指使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選項B);③徇私舞弊不征、少征應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賄賂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選項E);④其他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2)選項C:非稅務人員超越職權,擅自作出減免稅決定,造成不征或少征稅款的,應當追究責任人員濫用職權的法律責任,在本題中,地方政府領導構成濫用職權罪,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成立濫用職權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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