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造假、售假
【東奧小編】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為4月20日至6月20日,報名成功的小伙伴們應該及時的進入到備考狀態,東奧小編每天為您提供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讓您保持良好學習狀態,考生成為東奧學員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識點內容。
造假、售假
(一)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偽造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明知自己所持有的是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而仍然出售,數量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10萬元以上的行為。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其他發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20萬元以上的行為。
(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為達到營利目的,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不具有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功能的普通發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在40萬元以上的行為。
點擊查看更多相關考點: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案件審理中的特殊問題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