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消費稅計算及賬務處理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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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計算及賬務處理的審核
1. 從價定率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增值稅銷項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17%、13%)
注意審核銷售額,一般情況,消費稅的銷售額與增值稅的銷售額是一致的,包括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跟增值稅的規定是一致的,一般都是含稅收入,注意還原為不含稅收入再計算增值稅、消費稅。
【提示】所謂含稅收入都是針對增值稅的,消費稅是價內稅。
2. 從量定額(成品油、啤酒、黃酒)
應納消費稅=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3. 課稅數量或銷售額的確定
(1)自設、非獨立核算的門市部銷售自產消費品,從量的部分按門市部對外銷售數量為準;屬于從價定率的,為門市部銷售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2)自產自用的,從量的部分以移送數量為準;屬于從價定率或復合計稅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3)委托加工的,從量的部分以收回的數量為準;屬于從價定率或復合計稅的,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4)進口的,從量的部分以海關核定的數量為準;屬于從價定率或復合計稅的,為組成計稅價格。
4. 復合征收(白酒、卷煙)
應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5. 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規定(重點)
用外購下列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允許按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
(1)以外購已稅煙絲為原料生產的卷煙。
(2)以外購已稅化妝品為原料生產的化妝品。
(3)以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為原料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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