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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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核算
(1)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應稅消費品。
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2)雙方賬務處理
受托方賬務處理:
①收取加工費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②代收代繳消費稅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代收代繳消費稅)
【提示1】個體工商戶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不用代收代繳消費稅,由委托方自行繳納。
【提示2】受托方計算代收代繳消費稅時,如果受托方有同類參照同類,無同類參照組價。
(1)如果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只是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如化妝品、高爾夫球具等)的,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比例稅率)
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2)受托方計算代收代繳消費稅時,如果該應稅消費品屬于復合計征消費稅(如卷煙、白酒)的,則: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定額消費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定額征收的消費稅
【注意】
①材料成本是委托方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
②加工費是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成本)。
委托方賬務處理:
(1)購進材料時:
借:物資采購(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提示】進項稅額一定要計算準確,特別要注意憑收購發票計算進項稅額的外購的農產品,否則,后面計算全錯。
(2)發出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3)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4)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時:
【提示】有同類參照同類,無同類參照組價。考試時一般考查組價計算消費稅的情況比較多,組價的計算一定要準確。
①如果支付的消費稅不允許抵扣(如白酒)或者收回后直接出售,則: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②如果支付的消費稅允許抵扣(如煙絲、化妝品等),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5)收回入庫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
(6)未連續生產,直接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收回后,直接出售,一般不再納消費稅了(因為收回時已將消費稅交給了受托方)。但是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7)收回后,連續生產時: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借:生產成本等
貸:原材料
了解更多相關考點,點擊查看: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第六章重要知識點匯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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