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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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統一的,均隨法人的成立而產生,隨其終止而消滅。
2.自然人從出生時起至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不一定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法律一般以年齡和精神、智力狀況作為判斷和確定其民事行為能力的依據。
【解釋】古時候的奴隸,屬于生物意義上的人,而非法律意義上的人,不享有權利能力。雖然奴隸制度已經被消滅,但權利能力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仍然被保留了下來。
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10周歲)或者“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10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8周歲以上(≥18周歲)的成年人
【解釋】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表述中,錯誤的有( )。
A.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十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答案】BC
【解析】(1)選項B: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選項C:“10周歲以下”是指“小于或者等于10周歲”,正好10周歲的小孩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例題·單選題】小明今年3歲,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殘疾。下列關于小明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小明有權利能力,但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
B.小明無權利能力,且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
C.小明有權利能力,但無行為能力
D.小明既無權利能力,也無行為能力
【答案】C
【解析】(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始于出生、終于死亡,小明肯定享有民事權利能力,選項BD錯誤;(2)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肯定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選項A錯誤;(3)法律一般以年齡和精神、智力狀況作為判斷和確定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依據,腿部是否殘疾與此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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