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停業、復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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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業、復業登記
1.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不得超過一年。
2.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3.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依法申報繳納稅款。
4.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5. 納稅人停業期滿不能及時恢復生產經營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延長停業登記申請,并如實填寫《停、復業(提前復業)報告書》。
【例題1?單選題】下列關于停業的稅務管理,表述正確的是( )。
A.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停業期不得超過半年
B.若停業期間發生經營行為時,不需要申報繳納稅款
C.納稅人辦理停業登記,稅務機關收存其稅務登記證正本,納稅人保留副本
D.一旦納稅人申請停業,其未使用完的發票由稅務機關予以收存
【答案】D
【解析】選項A: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不得超過一年;選項B: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依法申報繳納稅款;選項C: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申請登記表,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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