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級會計師考試案例分析(3.16)
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7年高級會計考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丁公司屬于一家大型民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以下事項:
(1)2015年1月,丁公司銷售部業務員劉某銷售的一批貨物,到期無法收到貨款,經查該客戶成立僅僅一年,當年無收入,企業注冊資金僅20萬元,負債50萬元。該客戶的產品由于滯銷,資金鏈已經斷裂,在短期內無法恢復償債能力。進一步追查,發現劉某有收取回扣行為。
(2)2015年4月,丁公司某種重要原材料連續半月庫存為零。
(3)2015年7月,下屬子公司在未履行相應審批程序的情況下為關聯方提供擔保。
(4)2015年10月,與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相關的銷售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規定。
(5)2015年11月,鑒于某產品市場供不應求,為了擴大銷售量,丁公司決定在不影響產品基本功能的情況下,適當降低檢驗標準。
(6)2015年12月,丁公司為利用專業化分工的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加工業務委托給本公司以外的專業機構完成,丁公司對完成工作進行驗收,結果發現成本高,質量差。
要求:
根據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項識別丁公司上述事項中面臨的主要風險;同時,針對識別出的主要風險,逐項設計相應的控制措施。
【正確答案】
(1)事項(1)面臨的風險:客戶信用調查不到位,銷售過程中存在舞弊行為,可能導致企業利益受損。
控制措施:對于新開發客戶,應當建立嚴格的信用審批制度。確定信用額度、簽訂合同應當由兩個以上的員工參與。
(2)事項(2)面臨的風險:存貨短缺可能導致生產中斷。
控制措施:企業應當根據各種存貨間隔期和當前庫存,綜合考慮企業生產經營計劃、市場供求等因素,充分利用信息系統,合理確定存貨采購日期和數量,確保存貨處于最佳庫存狀態。
(3)事項(3)面臨的風險:對擔保申請人的資信狀態調查不深,審批不嚴或越權審批,可能導致企業擔保決策失誤或遭受欺詐。
控制措施:①企業應當建立擔保授權和審批制度,規定擔保業務的授權批準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措施,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②重大擔保業務,應當報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批準。[或:重大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或聯簽制度。]
③企業應當加強對子公司擔保業務的統一監控。
(4)事項(4)可能產生的主要風險是:編制財務報告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可能導致企業承擔法律責任和聲譽受損。
控制措施:企業應當遵循規定的標準,如實列示當期收入、費用和利潤,不得虛列或者隱瞞收入,不得推遲或提前確認收入。
(5)事項(5)面臨的風險:產品質量低劣,侵害消費者利益,可能導致企業巨額賠償、形象受損,甚至破產。
控制措施:①應當建立嚴格的產品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嚴把質量關,禁止缺乏質量保障、危害健康的產品流向社會;②應當加強產品的售后服務,售后發現存在嚴重質量缺陷、隱患的產品應及時召回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6)事項(6)面臨的風險:①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企業遭受損失;②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公司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③可能存在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控制措施:①公司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外包成本,切實做到成本效益原則;②公司對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持續評估,有證據表明存在重大違約行為時,應當及時終止合同;③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確定最終承包方,嚴防商業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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