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預習《稅法》知識點: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新教材還沒出,現在正是預習知識點的黃金階段,希望大家擼起袖子好好干,下面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CPA預習階段《稅法》重點知識點,幫助大家提前預熱,輕松過關。
【知識點】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征稅范圍內房屋產權所有人。
具體包括:
1.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
5.無租使用其它單位房產的單位和個人,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按照房產余值);
6.2009年1月1日,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也納入了房產稅的征收管理范圍。
(二)征稅范圍
1.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即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提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提示】要注意房產不等于建筑物。
2.征稅范圍(熟悉,能力等級2)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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