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點: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量身定制 穩步提升—選擇高端私教班 無分數限制不過退費!<<<
>>>東奧品質—2017稅務師考試精品保障班火熱招生中!<<<
2017年稅務師考試大幕開啟!當前已經進入預習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培養更好的學習規律,東奧小編為您提供2017《涉稅服務實務》知識點,CTA考生成為東奧學員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識點內容。
預約定價安排管理
(一)預約定價安排的基本內容
1.企業可以依據規定,與稅務機關就企業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2.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與執行通常經過預備會談、正式申請、審核評估、磋商、簽訂安排和監控執行6個階段。
3.預約定價安排包括單邊、雙邊和多邊3種類型。
4.預約定價安排應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的稅務機關受理。
5.預約定價安排適用于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
(1)年度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依法履行關聯申報義務;
(3)按規定準備、保存和提供同期資料。
【提示】預約定價安排的談簽不影響稅務機關對企業提交預約定價安排正式書面申請當年或以前年度關聯交易的轉讓定價調查調整。而適用于自企業提交正式申請年度的次年起3-5個連續年度的關聯交易。
(二)預備會談
1.預備會談達成一致意見的,稅務機關應自達成一致意見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企業,可以就預約定價安排相關事宜進行正式談判,并向企業送達《預約定價安排正式會談通知書》。
2.預備會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稅務機關應自最后一次預備會談結束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企業,向企業送達《拒絕企業申請預約定價安排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三)正式申請
企業應在接到稅務機關正式會談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稅務機關提出預約定價安排書面申請報告。
企業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期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稅務機關應自收到企業書面延期申請后15日內,對其延期事項作出書面答復。
(四)審核評估
稅務機關應自收到企業提交的預約定價安排正式書面申請及所需文件、資料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審核和評估。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核評估時間的,稅務機關應及時書面通知企業,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五)磋商
稅務機關應自單邊預約定價安排形成審核評估結論之日起30日內,與企業進行預約定價安排磋商。
【提示】由國家稅務總局審定。
(六)簽訂安排
在預約定價安排正式談判后和預約定價安排簽訂前,稅務機關和企業均可暫停、終止談判。涉及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的,經締約各方稅務主管當局協商,可暫停、終止談判。終止談判的,雙方應將談判中相互提供的全部資料退還給對方。
(七)監控執行
稅務機關應建立監控管理制度,監控預約定價安排的執行情況。預約定價安排期滿后自動失效。如企業需要續簽的,應在預約定價安排執行期滿前9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續簽申請。
稅務機關與企業在預約定價安排過程中所獲取或得到的所有信息資料,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
相關推薦:
預祝考生們2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