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7)
【東奧小編】2017年初級職稱備考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年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精講(37)。
甲木業制造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實木地板的生產、銷售,同時從事木質工藝品、筷子等的生產經營。2015年4月,甲公司發生下列業務:
(1)購進油漆、修理用零配件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萬元、稅額8.50萬元;支付運費10萬元(不含稅),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1.10萬元。購入原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200萬元、稅額26萬元。
(2)銷售一批自產A型實木地板,取得不含稅銷售額為1260萬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另外收取包裝費11.7萬元,開具普通發票。
(3)將一批自產B型實木地板用于裝修本公司辦公室,該批地板的總成本為20萬元,B型實木地板沒有同類貨物銷售價格。
(4)將1000平方米的自產C型實木地板無償贈送給乙房地產公司,用于裝修該房地產公司的樣板間。該批地板的總成本為18萬元,最近時期甲公司C型實木地板的平均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0.03萬元(不含增值稅額)。
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和成本利潤率均為5%,相關發票已經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在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時,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是( )萬元。
A.8.50
B.26
C.8.50+26=34.50
D.8.50+1.10+26=35.60
【答案】D
【解析】(1)購進油漆、修理用零配件時支付的運費,可以憑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2)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8.50+1.10+26=35.60(萬元)。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銷售自產A型實木地板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增值稅銷項稅額=1260×17%=214.20(萬元)
B.增值稅銷項稅額=[1260+11.7÷(1+17%)]×17%=215.90(萬元)
C.應納消費稅稅額=1260×5%=63(萬元)
D.應納消費稅稅額=[1260+11.7÷(1+17%)]×5%=63.50(萬元)
【答案】BD
【解析】銷售自產A型實木地板時收取的包裝費11.7萬元屬于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應并入銷售額中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3.根據本題要點(3)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將自產B型實木地板用于裝修本公司辦公室,其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增值稅銷項稅額=20×17%=3.40(萬元)
B.增值稅銷項稅額=20×(1+5%)÷(1-5%)×17%=3.76(萬元)
C.應納消費稅稅額=20×5%=1(萬元)
D.應納消費稅稅額=20×(1+5%)÷(1-5%)×5%=1.11(萬元)
【答案】BD
【解析】(1)將自產貨物用于裝修本公司辦公室,視同銷售貨物;(2)由于B型實木地板沒有同類貨物銷售價格,應計算其組成計稅價格;(3)由于實木地板實行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其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4)增值稅銷項稅額=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增值稅稅率;(5)應納消費稅=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消費稅稅率。
4.根據本題要點(4)所提示的內容,甲公司將自產C型實木地板無償贈送給乙房地產公司,其增值稅銷項稅額和應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增值稅銷項稅額=0.03×1000×17%=5.10(萬元)
B.增值稅銷項稅額=18×(1+5%)÷(1-5%)×17%=3.38(萬元)
C.應納消費稅稅額=0.03×1000×5%=1.50(萬元)
D.應納消費稅稅額=18×(1+5%)÷(1-5%)×5%=0.99(萬元)
【答案】AC
【解析】(1)甲公司將自產C型實木地板無償贈送給乙房地產公司,視同銷售貨物;(2)由于C型實木地板有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直接以該價格作為計稅依據,不用再計算組成計稅價格了。
預祝考生們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