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職稱經濟法常見考點: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小編“姚姚”]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2016年中級職稱經濟法常見考點: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考點八十八】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一)憑票直接抵扣和憑票計算抵扣
1.增值稅扣稅憑證(P344)
(1)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憑票按票面注明稅額抵扣
(1)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提示1】一般納稅人接受營改增應稅服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提示2】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的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作為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的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提示3】自2013年8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購進時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提示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教材未收錄)
【提示5】一般納稅人取得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憑票計算抵扣
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包括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4.上期的留底稅額
(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1.用于不產生銷項稅額的項目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提示1】由于建筑業已經營改增,因此,納稅人將外購的貨物、服務等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需要區分該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性質:(1)如果是修建辦公樓、廠房等的,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2)如果該不動產在建工程是專用于集體福利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提示2】(1)納稅人外購的固定資產,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2)如果購進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非正常損失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2016年新增)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2016年新增)
【提示】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毀損或者發生合理損耗,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3.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扣減進項稅額
1.應當扣減進項稅額的情形
(1)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改變用途(進項稅額轉出)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或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等,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外購項目的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2)進貨退出或折讓
一般納稅人因購進貨物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的增值稅額,應從發生購進貨物退出或折讓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
2.需要扣減的進項稅額如何確定?
計算方法 | 案例 |
直接計算 | 從生產企業購進原材料因管理不善發生損毀: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賬面成本×貨物本身適用的稅率 |
還原計算 | 從農戶手中收購農產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賬面成本/(1-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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