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及其賬務處理——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強化階段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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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資產減值】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及其賬務處理
【知識點】
一、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
1.企業在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計算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后,如果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應當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與存貨不同,不用與期初余額比較)
提示
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指資產成本扣減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2.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后,減值資產的折舊或者攤銷費用應當在未來期間作相應調整,以使該資產在剩余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調整后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
3.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提示
資產報廢、出售、對外投資、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方式換出、通過債務重組抵償債務等符合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企業應當將相關資產減值準備予以轉銷。(結轉)
二、資產減值損失的賬務處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等
【習題演練】
企業的下列各項資產中,以前計提減值準備的影響因素已消失的,應在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轉回的是( )。
A.固定資產
B.商譽
C.原材料
D.長期股權投資
【答案】C
【解析】資產減值準則規范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和商譽等),資產減值損失一經計提,在以后持有資產的會計期間不得轉回,選項A、B和D錯誤,選項C正確。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及其賬務處理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強化提升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肖磊榮老師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輕1·基礎細講班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