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2)
中級會計備考預習階段學習時間較長,學習內容也較多,可以進行階段性的自我測試對之前的學習結果進行檢測,尋找不足,在后續的復習中重點強化學習。
【內容導航】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十六章所得稅
【知識點】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2)除企業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項中,如果該項交易或事項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所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發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該類交易或事項在我國企業實務中并不多見,一般情況下有關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均會為稅法所認可,不會產生兩者之間的差異。
(3)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但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除外:一是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二是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滿足上述條件時,投資企業可以運用自身的影響力決定暫時性差異的轉回,如果不希望其轉回,則在可預見的未來該項暫時性差異即不會轉回,從而無須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對于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當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①在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投資企業一般不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②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出售的情況下,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相關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量。在我國,除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以外,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在不同年度之間一般不會發生變化,企業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時,可以現行適用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不要求折現。
中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正在不斷更新,可以結合中級會計實務同步練習加深知識點的學習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