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追溯調整法與追溯重述法的區別。
【原題】單項選擇題
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政策變更采用的追溯調整法,是將會計政策變更的累積影響數調整( )。
A.當期損益
B.資本公積
C.期初留存收益
D.管理費用
正確答案:C
知識點:追溯調整法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想問一下追溯調整法與追溯重述法的區別?謝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追溯重述法適用于前期差錯更正,涉及到損益的調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
追溯調整法適用于會計政策變更,涉及到損益的不能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而是調整留存收益。
追溯調整法,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時,視同初次發生時就開始采用新的會計政策,并以此對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計算政策變更的累計影響數,并調整期初留存收益。
追溯調整法的步驟:(1)計算累計影響數;(2)進行賬務處理;(3)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4)附注說明。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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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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