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報名已經結束,報完名的學員們也已經開始學習了,本篇文章是介紹《中級會計實務》中遞延所得稅費用的知識點,歡迎大家點擊查看。
所屬章節:本知識點屬于《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五章所得稅的第三節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如果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正文:遞延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是指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在會計期末應有的金額相對于原已確認金額之間的差額,即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當期發生額,但不包括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的所得稅影響。用公式表示即為:
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 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
-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某項交易或事項按照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由該交易或事項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及其變化亦應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利潤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或收益)。
另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因資產、負債的入賬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其確認結果直接影響購買日確認的商譽或計入利潤表的損益金額,不影響購買日的所得稅費用。
關于遞延所得稅費用知識點相關學習推薦:
相關知識點:當期所得稅
責任編輯:紀念
- 上一個文章: 《中級會計實務》備考知識點:當期所得稅
- 下一個文章: 《中級會計實務》備考知識點:所得稅的列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