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會計實務》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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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履約成本
1.合同履約成本的內容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與合同直接相關的成本、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或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應當在下列支出發生時,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1)管理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
(3)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即該支出與企業過去的履約活動相關。
(4)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2.合同履約成本的會計處理
發生合同履約成本 | 借:合同履約成本 貸:原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等 |
合同履約成本 |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合同履約成本 |
攤銷合同履約成本減值 |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履約成本減值準備 轉回時做相反分錄 |
(二)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取得成本的內容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如銷售傭金等。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除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無論是否取得合同均會發生的差旅費,投標費、為準備投標資料發生的相關費用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除非這些支出明確由客戶承擔。
2.合同取得成本的會計處理
發生合同取得成本 | 借:合同取得成本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 |
合同取得成本 | 借:銷售費用 貸:合同取得成本 |
攤銷合同取得成本減值 |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取得成本減值準備 轉回時做相反分錄 |
【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應作為合同取得成本核算的是( )。
A.為取得合同發生且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
B.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
C.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支出
D.為履行合同發生的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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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選項A,為取得合同發生且預期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應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選項B、C和D,下列支出在實際發生時,應計入當期損益:①管理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這些支出為履行合同發生,但未反映在合同價格中;③與履約義務中已履行(包括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部分相關的支出;④無法在尚未履行的與已履行(或已部分履行)的履約義務之間區分的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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