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2025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2025年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是三門科目中難度相對較低的一科,但是對于理解和記憶能力較弱的考生來說,仍然有一定難度,大家可以嘗試每天攻克一個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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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知識點】
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2)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3)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解釋:所附條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為。但應當具備下列特征:
(1)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已經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2)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將來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
(3)必須是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而非法定的事實;
(4)必須是合法的事實,當事人不得以違法或者違背道德的事實作為所附條件;
(5)所限制的是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者消滅,而不涉及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即不與行為的內容相矛盾。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2)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2)所附的期限可以是未來一個確定的日期(如2028年8月8日),也可以是一個不確定的日期(如孫某死亡之日),但無論是不是一個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強化提升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2025年《經濟法》領學基礎班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