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熱門答疑-8.17
生活,從不虧待每一個努力向上的人。只要你不斷的努力向前,終會實現自己的夢想!中級會計考試馬上就要來臨了,小編整理的這些答疑也許對你有幫助!
票據的偽造和變造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偽造變造的具體歸納,老混淆,怎樣便于記憶
【答疑】
1.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偽造是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他人名義簽章的行為。
2.票據的偽造,是針對簽章造假;票據的變造是針對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造假。
3.變造責任:
①如果當事人的簽章在變造之前,應當按照原記載的內容負責。
②如果當事人的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當按照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
③如果無法辨別簽章發生在變造之前還是之后,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
4.偽造:
①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對被偽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據權利。
②由于偽造人沒有以自己的名義簽章,因此不承擔票據責任。但是,如果偽造人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應承擔刑事責任。
③票據上有偽造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真實簽章的效力;票據債權人在依法提示承兌、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權時,在票據上真正簽章人不能以偽造為由進行抗辯。
轉讓背書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如果轉讓背書簽章不符合規定,則簽章無效,轉讓背書行為是不是也是無效的?后邊的一干人等就沒有票據權利?
【答疑】
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意思是背書人的簽章不符合規定,會影響之后背書的效力,其后的背書無效,其后手不能取得票據權利。
在這種情況下,背書人的簽章不符合規定,會導致背書不連續,所以其后手不能取得票據權利,之后的背書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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