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濟法》答疑精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原題】單項選擇題
2014年11月,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銷售白酒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2340元;銷售啤酒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價稅合計金額為351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3400元。該酒廠與購買方簽訂合同,要求3個月內返還押金。該酒廠11月購進生產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3000元。則該酒廠1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元。
A.11600
B.10940
C.12434.02
D.13940
正確答案:B
知識點: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該酒廠1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50000+2340÷(1+17%)+35100÷(1+17%)]×17%-3000=13940-3000=10940(元)。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交納增值稅,都是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由稅務局代開,一般納稅人可自己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怎么還開普通發票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的理解有誤。并不是說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只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它其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開具普通發票;而且有些特定行為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說一般納稅人銷售免稅貨物、銷售貨物給消費者個人,都是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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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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