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濟法》答疑精選:小公司監事會。
【原題】多項選擇題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80萬元設立了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出資40萬元,乙出資25萬元,丙出資15萬元。2015年4月公司成立后,召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會議。有關這次會議的下列情況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會議由甲召集和主持
B.會議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擔任執行董事,甲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會議決定設1名監事,由乙擔任,任期2年
D.會議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正確答案:A, B, D
知識點:董事會的組成和會議制度
答案解析:
(1)選項A:有限責任公司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2)選項B: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只設1名執 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3)選項C: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 只設1~2名監事,監事的任期為法定制3年;(4)選項D: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屬于股東會的職權。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小公司股東會決定不設監事會,但必須要設1-2名監事,1名或2名都可以,設3名就要設監事會?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確,小公司股東會決定不設監事會,但必須要設1-2名監事,1名或2名都可以,如果設3名,那就要設監事會了。監事會的人數是3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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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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