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第三章“其他主體法律制度”第三節重點精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本節內容主要介紹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相關知識點】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的出資方式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出資額的轉讓
5.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
6.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重點精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設立
1.設立合營企業的條件
在中國境內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簡稱合營企業),應當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申請設立合營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1)有損中國主權的;(2)違反中國法律的;(3)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4)造成環境污染的;(5)簽訂的協議、合同、章程顯屬不公平,損害合營一方權益的。
2.設立合營企業的法律程序
(1)由中外合營者共同向審批機關報送有關文件。東奧中級會計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申請設立合營企業,中外合營者須共同向審批機關報送下列文件:設立合營企業的申請書;合營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合營各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合營企業協議、合同和章程;由合營各方委派的合營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人選名單;審批機關規定的其他文件。
(2)審批機關審批。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發現報送的文件有不當之處,應當要求限期修改,否則不予批準。合營企業經批準后由審批機關發給批準證書。
(3)辦理工商登記。合營企業應當自收到批準證書后1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開始營業。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營企業的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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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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