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高頻考點:稅務管理
[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之《經濟法》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第六節高頻考點精講:企業所得稅的源泉扣繳,本節內容主要介紹稅務管理。
本篇知識點關系:經濟法 >>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 第六節 企業所得稅的源泉扣繳 >> 稅務管理
【考情分析】
考頻:☆
【本節目錄】
1.稅務管理
【高頻考點】:稅務管理
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首次簽訂與有關業務合同或協議(以下簡稱合同)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按照規定給予非居民企業減免稅優惠的,應按相關稅收減免管理辦法和行政審批程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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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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