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備考知識點:外資企業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中級《經濟法》中的外資企業的概述。
外資企業名片: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于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1.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參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注冊資本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2.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3.外資企業在清算結束之前,外國投資者不得將該企業的資金匯出或者攜出境外,不得自行處理企業的財產。
【同步練習】關于外資企業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實施后,審批機關有權進行檢查
B.外國投資者未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繳付第一期出資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即自動失效
C.外國投資者有正當理由要求延期出資的,應當經審批機關同意,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D.外國投資者繳付每期出資后,外資企業應當聘請外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外資企業中外國投資者的出資。外國投資者繳付每期出資后,外資企業 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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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