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公司債券_2024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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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發行公司債券
【所屬章節】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發行公司債券
公司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債券是持券人擁有公司債權的書面證書,它代表債券持券人與發債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欠條。
債券涉及債券面值、票面利率、付息期、到期日。
1.發行的條件
根據《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債券籌措的資金,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2.種類
按是否記名(債券持有人)分類 | 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 |
按是否能夠轉換公司股權分類 | 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 |
按有無特定財產擔保分類 | 擔保債券(抵押方式擔保)和信用債券 |
按是否公開發行分類 | 公開發行債券(公眾投資者)和非公開發行債券(專業投資者) |
3.發行的程序
4.債券的償還
到期一次償還 | 多數情況下,發行債券的公司在債券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債券本金,并結算債券利息 |
到期分批償還 | 發行債券的同時為不同編號或不同發行對象的債券規定了不同的到期日,這種債券就是分批償還債券 特點:發行費用高,但便于投資人挑選最合適的到期日,便于發行 |
提前償還 (提前贖回或收回) | 在債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償還 條件:只有在公司發行債券的契約中明確規定了有關允許提前償還的條款 特點:提前償還所支付的價格通常高于債券的面值,并隨到期日的臨近而逐漸下降——補償尚未收到的利息 當公司資金有結余時,可提前贖回債券;當預測利率下降時,也可提前贖回債券,而后以較低的利率來發行新債券,使公司籌資有較大的彈性 |
5.籌資特點
優點 | (1)一次籌資數額大——直接籌資籌資額大 (2)募資使用限制少——資金在使用上具有相對的靈活性和自主性 (3)提高公司社會聲譽——有實力才能發行 |
缺點 | 資本成本較高——比銀行借款的利息和籌資費用高,且不能債務展期 【提示】盡管公司債券的利息比銀行借款高,但公司債券的期限長、利率相對固定。在預計市場利率持續上升的金融市場環境下,發行公司債券籌資,能夠鎖定資本成本 |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楊樹林老師2023年《財務管理》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